徐氏理论 | 婴幼儿语文教学与文字语言学论纲(十二)

2018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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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氏理论 | 婴幼儿语文教学与文字语言学论纲(十二)

2018-02-02


二、三个“世界”的结构及演变
“客观世界”的事物,其“独立性”和“联系性”是客观存在的,经过人们的感官和大脑的作用,演化成“认识世界”。“认识”由于有人的主观参与,各民族思维的方式不同,认识世界的角度不一样,形成的“认识世界”有相同的部分,又有不同的部分。这些相同和不同的“认识”,符合“客观世界”的是正确的,不符合“客观世界”的是不正确的。因此“认识世界”中的“事物”及其“独立性”和“联系性”,也就有正确与不正确的区别。

当“认识世界”经过人类大脑的作用进行编码而形成文字和语言时,“认识”产生了分裂:
“对事物独立性的认识”,跟书写符号(字形)或人口鼻发出的声音(语音)相结合以后,形成了“对文字语言的标独功能(语材)的认识”。
“对事物联系性的认识”,跟字形或语音的“排列(语境、语序)”相结合,形成了“对文字语言的结合功能(语法)的认识”。

这正像“产品”进入交换时,“产品”的“有用劳动”分裂为“具体劳动”与“抽象劳动”。“具体劳动”与“自然物质”组成为“商品”的一个结构因素—“使用价值”;“抽象劳动”与“自然物质”组成了“商品”的另一个结构因素—“交换价值”。“客观世界”中,事物的“独立性”决定其“联系性”。“认识世界”中,对事物“独立性”的认识决定对事物“联系性”的认识。所以“语文世界”中,文字语言的“标独功能(语材)”决定其“结合功能(语法)”。

本书揭示了语文的“二要素”是“标独功能(语材)”和“结合功能(语法)”,揭示了人类文字语言中客观存在的共同的三个层次。
1. 第一层次:文字语言及其各种单位(篇、章、段,句、词组、词、词素),可以比喻为“建筑物”。
2. 第二层次:标独功能(语材)可以比喻为“建筑材料”;结合功能(语法)可以比喻为“建筑方法”。
3. 第三层次:构成“标独功能(语材)”的语材形式(字形、语音)和语材意义;构成“结合功能(语法)”的语法形式(语境、语序)和语法意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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